首页 > 温州市龙湾区刑事律师
因拆迁获得的赔偿款,是否应被视为夫妻的共同
温州市龙湾区刑事律师
2025-04-21
女方户口留在娘家未迁走,拆迁赔偿款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拆迁款属于一方婚前财产转化,非共同财产。若错误视为共同财产,可能导致不必要的财产分割纠纷,影响夫妻关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拆迁款非共同财产。操作如下:首先,明确房屋为婚前财产;其次,收集拆迁赔偿相关证据;最后,若需法律确认,可起诉至法院,依据《民法典》判决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此类问题,常见方式为明确财产归属,通过协议或法律途径确认。若双方无争议,可签订协议;若有争议,建议咨询律师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下一篇:暂无 了